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《湖南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
湘企医[2011]174号< o:p>
湖南省物价局调整《湖南省物价局定价
关于《药品目录》及其他相关问题的通知
各市(州)、县物价局:
根据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《关于药品目录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(发改价格[2010]429号)及相关法规政策,结合我省医保目录调整情况,我局决定进行现行《湖南省物价局药品定价目录》调整,调整后的《湖南省价格乙类目录》现将《湖南省药监局定价药品目录》予以公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湖南省物价局定价药品范围、定价形式及内容
(一)定价药品范围
1.纳入2009年版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药品目录》中的非处方药剂型,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的省级物价部门实行价格管制。
2.新增《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药品目录》(2011年版,以下简称《省医保目录》)但通用名与国家定价药品通用名相同的处方剂型,属于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。根据现行管理权限,不属于我局定价药品目录。
3.列入《省医保目录》的民族药、中药饮片。
4.医疗机构自行生产药品和二类疫苗。
上述纳入我局定价范围的具体药品详见本通知所附的《湖南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》
(二)列入我局定价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,定价内容为零售价和流通价差(数量)。零售价具体定价形式为最高零售价(即生产经营者可以无幅度下浮,上浮幅度为零)。对实行差价(金额)控制的药品在流通环节,经营者应当在价差率(金额)不超过规定最高限额的前提下,按照规定的定价公式制定销售价格。
2.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管理
(一)《湖南省物价局药品定价目录》调整后,湖南省物价局价目表所列价格进行调整,对范围内的药品,我局将根据药品生产(进口)成本或者市场实际销售价格重新核定最高零售价格。重新制定公布价格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或我局已公布价格的,可继续执行;如果价格尚未公布,经营者可以暂时执行当前市场的实际销售价格。
(二)局规定最高零售价的药品中,均为新药列入我局定价药品目录的,以及国内首次上市、无市场价格的品种、剂型,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我局报告。我们的办公室公布价格。在我局制定公布价格前,申请企业可根据药品比价规则自行制定试行价格;没有规定差价关系的,生产经营企业可以临时设定试销价格。
(三)上述药品价格,我局制定并公布价格后,按公布价格执行,同类药品此前公布的价格同时废止。同一品种其他剂型价格尚未公布的,生产经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报我局审批。简易时间。
三、其他相关问题
(一)医疗机构生产的自制药品、中药饮片、二类疫苗的相关价格管理办法按照现行相应规定执行。
(二)对未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我局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,以及标有“天然麝香”、“天然牛黄”的中成药,市场-实行调整后的价格,价格由企业自主确定。对于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局定价药品目录中退出的药品,原公布的价格及备注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失效。经营者必须按照要求明码标价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三)品种范围及相关情况国家和省级医保目录发生变化的,《湖南省物价局药品定价目录》也将相应调整。调整范围和时间以我局公告为准。
4.以上规定来自
附件:湖南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
二○
抄送: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价格司、价格监督检验和反垄断局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审评中心、省政府法制办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省卫生厅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省人社厅资源和社会保障、省惩教办、相关医疗机构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、省物价局直属单位
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
以上就是小编想要告诉大家的全部内容了,希望可以对已经在玩这款手游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,希望你们的游戏之旅可以更加顺畅。